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,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对具备条件的南郊区马军营乡周家店村、小站村、五里店村和新旺乡永宁村、新泉村、解放村6个村实施“城中村”改造。现将工程建设拆迁征地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拆迁建设项目:马军营乡周家店村、小站村、五里店村和新旺乡永宁村、新泉村、解放村6个村的“城中村”改造建设工程。
二、拆迁人: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工作领导组。
委托拆迁人:马军营乡人民政府、新旺乡人民政府。
三、项目规划范围:
l.周家店村:东至振兴街居住小区、市政管理处,南至南环路,西至现状铁路专用线,北至大庆路、都市旺角区、解放村。一期拆迁范围:东至振兴街居住小区、市政管理处,南至南环路,西至周家店村旧村委会、水塔街,北至周家店村中街。
2.小站村:东至装甲旅外墙,南至同云路,西至烽火台下,北至高灌渠。一期拆迁范围:东至张日正东墙,南至张继才、张金、张月红、关占明南墙,西至崔三三西墙,北至高灌渠。
3.五里店村:东至宋庄村用地及铁路用地,南至同云路,西至矿业公司用地,北至规划路。一期拆迁范围:控规24米路以西,旧同云路以北,矿业运输公司以东,拥军路以南。
4.永宁村:分东西两个地块。东地块东至水泥厂家属楼、皮件厂等已建住宅楼,南邻新开西二路,西邻西环路,北邻整流器厂、市政工程公司。西地块东至西环路,南至新开西二路延伸段,西至和平村用地,北至变压器厂。
5.新泉村:东至御河西路,南至东郊污水处理厂,西至规划路(九中东侧延伸段),北至南环路及已建住宅楼。
6.解放村:东至庆周路,南至周家店村边,西至农行家属楼,北至五交化用地。
四、项目拆迁时间:
周家店村:2008年10月16日~11月6日; 小站村:2008年10月16日~10月21日;
五里店村:2008年11月1日~11月20日; 永宁村:2008年10月16日~12月15日;
新泉村:2008年10月16日~12月16日;解放村:2008年l0月16日~11月16日。
五、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、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,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。
六、 “城中村”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,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,并且只限于对旧村改造,不得新占用土地。
七、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《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紧急通告》之日起,任何单位、个人、村民的一切新、扩、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,造成的损失自负。
八、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、使用者,要按规定日期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村委会进行登记、核实、确认,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;逾期未拆除的,依法实施强拆,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拆迁者承担。
九、各有关单位、个人要顾全大局,服从“城中村”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,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,确保工程顺利实施。